京建发〔2017〕67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和《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京建科教〔2008〕275号),经审核,2017年2月24日“三类人员”共有1206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其中,主要负责人139人、项目负责人478人、专职安全员589人。现在北京建设网和考务与证书管理系统予以通告。
一、如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工作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均可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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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在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东、西部审核点参加审核的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7年3月20、21日凭准考证到东、西部审核点领取证书;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7年3月20日后到培训机构领取证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